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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领职业介绍补贴!20个工作日发放到位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从事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领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300元。
成功介绍就业人员不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至用工单位的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未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签订三方协议且在协议用人单位就业的,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相关资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此外,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范围为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本补贴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自考、远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年度内毕业的学生和毕业学年内已领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学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的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在补贴范围之内。十大千亿产业是指在《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济政发〔2017〕3号)中确定的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十大产业。
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将于提交申请次季度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以上政策详情,请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