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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份社保缴费安排出炉
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12月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补充事项和2021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安排的通告》,对2020年12月社保业务办理补充事项作了说明,对2021年1月社保费缴纳时间作了安排。
2020年12月社保业务办理
通告要求,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12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11月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异地安置备案业务、社会保障卡服务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缴费业务停止办理。2021年1月11日起恢复办理。
2021年1月缴纳社保费的时间安排
企业正常缴费
企业应于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0年12月正常应缴费款。
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2021年1月批量扣款日为1月13日和20日。对于“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业,可在限缴期内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单位,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企业补缴缴费
2021年1月份,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间为1月11日至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8日。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月11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