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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真的来了!
2019-02-27
亦庄国际人力资源
3月开始,国家公布了诸多利好消息!
社保和工资也在2019年迎来很多变化,关系到每个人!
// 1 //
社保入税真的来了
3月起,西安已经执行
3月6日,一份《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流出,显示:
2019年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划重点!主要内容有3点!
一、3月起执行!企业社保申报转到税务!
一度暂缓的社保入税,有了实质性的进度!西安市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了!
二、历史欠费追缴等工作税局不管!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地方不得自行追缴社保。通知中也明确了,2019年2月及之前的医疗、生育等历史欠费,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有两点需要说明:
1、欠费还是要征收的,但不是税局征收,至于执行力度如何,现在还不可知。
2、2019年3月之后的社保,全面由税局征收,应该会很严格。
三、大限将至,预计其它省市会相继跟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间一度有不少地方传出消息,表示企业社保入税暂缓,甚至让很多人误以为企业社保可能不会真的由税务局征收。
但是,社保入税是必然!西安市打响第一枪,其它省市后续应该会跟进!
// 2 //
社保降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
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明确:2019年,会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2019年会进行下调,具体应该会放权到地方实施,国家给的参考是16%!
如果大多数省份从19%降到16%,还是蛮值得期待的!
二、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社保缴费会延续现有的征缴方式,国家明确禁止地方不能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小微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实际缴费负担100%不会增加!
三、现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继续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
1、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
2、自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四、明确提出:2019年,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要有实质性下降!
这一点就很有想象力了,2019年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定是尤为关键的一年!
提醒:以下九种情形的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
社保和工资也在2019年迎来很多变化,关系到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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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真的来了
3月起,西安已经执行
3月6日,一份《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流出,显示:
2019年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划重点!主要内容有3点!
一、3月起执行!企业社保申报转到税务!
一度暂缓的社保入税,有了实质性的进度!西安市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了!
二、历史欠费追缴等工作税局不管!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地方不得自行追缴社保。通知中也明确了,2019年2月及之前的医疗、生育等历史欠费,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有两点需要说明:
1、欠费还是要征收的,但不是税局征收,至于执行力度如何,现在还不可知。
2、2019年3月之后的社保,全面由税局征收,应该会很严格。
三、大限将至,预计其它省市会相继跟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间一度有不少地方传出消息,表示企业社保入税暂缓,甚至让很多人误以为企业社保可能不会真的由税务局征收。
但是,社保入税是必然!西安市打响第一枪,其它省市后续应该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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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
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明确:2019年,会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2019年会进行下调,具体应该会放权到地方实施,国家给的参考是16%!
如果大多数省份从19%降到16%,还是蛮值得期待的!
二、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社保缴费会延续现有的征缴方式,国家明确禁止地方不能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小微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实际缴费负担100%不会增加!
三、现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继续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
1、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
2、自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四、明确提出:2019年,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要有实质性下降!
这一点就很有想象力了,2019年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定是尤为关键的一年!
提醒:以下九种情形的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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