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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经开区“跨省通办”正式启动!这些事项可异地办理
3月5日上午,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与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召开“北京、天津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启动会”,签署《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这是依托京津冀发展一体化大背景,政务服务改革的新成果,更是国家级经开区之间事项办理实现“跨省通办”的首个案例。
根据《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北京经开区和天津经开区两地根据经开区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推出10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首批两区通办服务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等,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实行线上“跨省通办”;涉及提交纸质材料或纸质证照的,由一方“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按事项办理标准进行线上办理。
据了解,1月下旬,北京经开区和天津经开区形成《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就深化交流合作、签署授权协议、明确审批标准、开展业务互学及拓展事项范围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部署,并制定工作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
“两地‘跨省通办’工作的启动,将强化前端服务、细化工作流程、统一办事标准、固化改革成果,逐步扩大两区‘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不断完善‘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工作模式,形成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模式典范,提升两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表示。
首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